各相关学院和部门:
按照《天津市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实施细则》(津科财〔2016〕154号)有关规定,市科技局近日启动了2018-2019年度大型科学仪器开放共享服务补贴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经认定的大型科学仪器管理单位,利用本单位50万元以上大型科学仪器为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和本市自创区/自贸区企业或机构提供的服务给予补贴支持。
2、依据上述服务的费用(属于国家或地方强制性检测、计量、检定、校准、评估、评价产生的费用除外),给予每个服务机构不超过服务费用40%、最高50万元的财政资金补贴。
3、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总体建设,管理单位面向京、冀企业提供的大型仪器服务纳入补贴政策范围。
二、补贴时间段:
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4月30日,以服务机构开具收费票据的时间为准。
三、申报材料
1、大型仪器服务补贴申请书(附件1)、服务清单(附件2);
2、面向本市科技型企业、本市自创区/自贸区企业或机构、北京市/河北省企业提供服务的发票复印件;
3、每张发票附大型仪器检测项目、数量及费用的相关证明,包括检测服务合同、技术服务合同、研发合同、科研项目合同等。
四、申报截止时间
请有意向申报的学院和部门于2019年4月30日前将申报材料纸质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版报送至科技处。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尹川、徐大为
联系电话23792176、23788970
附件:
1.《大型科学仪器服务科技型企业及京津冀协同补贴申请书》
2.《大型科学仪器服务科技型企业及京津冀协同汇总清单》
科技处
2019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