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天津市科协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的通知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为元为纲,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要求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京津冀协同创新、“一带一路”等国家重大战略与部署,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难点工作,扎实推进天津市科协高水平科技创新智库建设,进一步发挥科协科技创新智库在服务党和政府科学决策中的作用,市科协在广泛征求各方意见基础上,形成《2019年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目录》,现予以发布并就项目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资格
申报单位应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团体、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和区科协等机构,具有完成课题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填写申报书时一般应按法人单位填写,高等学校填写到学院或部室(申报及立项过程中要求单位盖章的,原则上应使用学校公章)。各申请单位(高等学校各学院)申报项目总计不超过4项,超过4项时请学院主动提前联系科技处协商,力争把申报项目都推荐报送。
二、申报要求
1.申报题目根据《2019年天津市科协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目录》确定,原则上不得自行变更题目。
2.课题组须认真填写《天津市科协重点决策咨询课题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申报人应客观真实填写《申报书》等有关材料,申报单位应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负责,且对《申报书》内容进行审查,填写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
3.《申报书》一式7份(含原件),同时报送电子版。
4.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年7月29日下周一下午16:00前。
三、项目资助资金
1.项目资金按照重点课题、一般课题和其他课题项目实行分档资助,重点课题将资助课题费每项5万元;一般课题将资助课题费每项1万元;其他课题纳入市科协决策咨询项目,作为志愿项目自主研究,准予立项,但没有经费支持,对于高质量完成的课题,将给予奖补并颁发证书。
2.天津市科协调研课题项目资金严格按国家科技经费管理规定执行。课题申报单位未明确承诺执行此规定,按无效申报处理。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1.通过市级科技团体、区级科协、企业科协和高校科协申报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2.申报单位有相应配套资金支持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3.曾经承担市科协决策咨询项目或课题并高质量完成任务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五、不予受理的项目
1.已承担市科协往年资助项目或课题,但未完成项目任务的,申报本年度课题时不予考虑。
2.不接受个人直接申报。
六、资料下载
有关选题通知、目录和申报书等文本的电子版,请登录天津市科协网站(http://www.tast.org.cn http://www.tast.org.cn/)“通知公告”中或者本通知附件下载。
联系电话:23792176
科技处
2019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