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宣传部《天津市关于做好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等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市理论界(哲学社会科学)推荐2019年宣传思想文化领域有关人才工程推荐选拔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19年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和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推荐选拔工作一并开展。
1.推荐选拔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根据市委宣传部通知,将推荐选拔新一批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首批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遴选理论方面的高层次专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
2.推荐选拔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
根据工作计划,今年将推荐选拔2019年度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和2018-2019年度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其中,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从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中遴选,与文化名家暨“四个ー批”人才工程合并开展选拔。
二、推荐范围
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从事理论研究、教学科研等工作的优秀人才可作为推荐人选。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党政干部一般不作为推荐人选。中央管理的干部不列入推荐范围,担任厅局级领导职务的人选要从严掌握,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推荐范围为理论界(哲学社会科学)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三、人选条件
推荐人选应具有中国国籍,全职在国内工作或在我国驻外机构工作,坚持正确政治方向,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有爱国奉献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同时应分别符合以下条件:
(一)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
1.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有开拓创新精神。
2.学术水平高,业务成就显著,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为推动我国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3.年龄不超过55周岁(年龄计算时间截至
2018年
1月
1日
,即
1963年
1月
1日
之后出生)。
4.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正高级职称。
5.同等条件下,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和首席专家、国家社科基金学科评审组专家、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获过本领域公认的国内外重大奖项的领军人才等,在推荐中可优先考虑。
(二)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
1.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在本专业领域取得较大成绩,爱岗敬业、潜心工作,勇于开拓创新,发展潜力大。
2.年龄为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至
2018年
1月
1日
,即
1978年
1月
1日
之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
1.在哲学社会科学重点领域崭露头角,获得国际国内较高学术成就,具有较好创新发展潜力,有一定社会影响。
2.申报年龄为40周岁以下(计算时间截至
2019年
8月
31日
,即
1979年
8月
31日
之后出生)。
3.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4.申报人不得在同一年度申报国家“万人计划”其他类别的项目。
对少数个别文化程度、职称未达到相应条件,但成就影响大的优秀专业人才及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人才,相关单位提出,由市社科联报市委宣传部研究确定。
四、推荐名额
1.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1-3名。
2.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1-3名。
3.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1-3名。
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
五、有关特殊支持和申报限制
(一)特殊支持
1.进一步加大对优秀青年人才的支持力度。按照有关要求,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已入选者资助期结束后,申报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可不占名额。
2.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学科、重点专业的支持倾斜,重点支持能“构建中国话语体系、让世界读懂中国”的新时代社会科学家,重点支持哲学、经济学、政治学、法学、社会学、历史学、文学、新闻学、国际关系学、美学等重点学科,更加注重推荐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等方面急需紧缺人才。
(二)申报限制
按照有关要求,国家“万人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和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中原则上支持期内1人只能获得其中1项,入选后不得申报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项目。
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哲学社会科学类)、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之间,在同一年度内不得重复申报,且与其他同层次人才项目之间不得重复支持。
六、推荐办法及程序要求
各单位在选拔工作中要及时与市社科联科研工作部沟通人选推荐情况,要按照相关规定,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行推荐。
1.单位推荐和征求意见。认真组织好人选申报推荐工作,被推荐人选廉洁自律和信访举报情况须征求纪检部门意见。
2.专家评议。市社科联负责对申报人选进行初审,并组织专家对申报人选业绩进行评议,根据评议情况提出初步人选名单。
3.人选公示。初步人选名单确定后,分别在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根据公示情况,市社科联提出拟推荐人选名单,将拟推荐人选有关材料报送市委宣传部。
七、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实际,将本单位德才素质好、在国内有较大影响力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遴选出来。
2.有关单位和部门要严格按照名额进行推荐,推荐人选数量一般不超过推荐名额数量。
3.各单位在人选推荐中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不准事先内定人选,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要严格把关;对于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八、推荐材料及时间要求
1.单位推荐报告1份(推荐程序、人选情况、推荐意见,以及单位联系人及电话;每位推荐人选制作一份)。
2.纪检部门出具的书面意见(每位推荐人选制作一份)。
3.人选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需报送纸质材料一式三份,PDF电子版(单个文件不超过15M,如超过可分为2个以上文件)一份,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每位人选的推荐表和附件材料合并装订,电子版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涉密材料电子版通过光盘报送。
如无推荐人选,须报送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空表,并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及任职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获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章)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6.在国际学术会议上担任职务的证明以及作大会报告、特邀报告的邀请信或通知复印件。
请务必于8月12日(星期一)上午9时前,将人选推荐材料报送科技处。
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软件技术支持电话:(010)83087057
附件:1.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人选推荐表
2.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人选推荐表
3.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类申报书
4.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国家“万人计划”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5.宣传思想文化青年英才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6.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
科技处
2019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