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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通知
2019-08-15 16:15     (点击: )

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管理办法》,现将2019年度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招标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题确定及资助方式  

由市教委依据国家和天津市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部署,向市级党政部门和社科研究人员广泛征集研究选题,经市教委领导同意,确定2019年度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招标课题,每个项目的资助经费为8万元。  

二、申报条件及结项要求  

1.申请人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深厚的学术造诣和丰富的科研经验,社会责任感强,能够自觉践行理论联系实际的优良学风;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当于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能够担负起课题研究的实际组织责任。  

2.申请人当年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招标的其他课题。  

3.申请人和子课题负责人必须有丰富的、与招标课题相关的前期研究成果。  

4.重大项目不搞重复研究,申请人应未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项目和其他省部级项目的同名称、同内容的课题。  

5.凡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通过市教委组织专家鉴定后予以验收结项。与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研究咨询报告、论文、编写的专家建议等成果必须唯一标注“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号”。  

6.凡立项的重大项目课题,研究成果除在高端杂志(包括: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南京大学“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来源期刊”和 中国社会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外,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方可结项:  

(1)研究成果在《决策与参考》、《决策研究》、《观点与动态》、《天津政务参考》、《社科界咨政要报》等市级内刊发表;  

(2)研究成果转化为行业主管部门的法规文件并出具采纳证明。  

7.鉴定等级为“优秀”的成果应具备:与项目相关内容发表的论文获得省部级评奖三等以上奖励的;项目核心内容被《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校文科文摘》全文转载的;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采纳转化为政策法规文件等。  

三、组织工作要求  

1.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课题组的研究实力和必备条件等,签署明确意见。  

2.课题组须按照《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的要求如实填写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如获立项即予以撤项并通报批评。  

四、评审形式  

2019年度市教委重大项目采取会议评审方式,不再组织答辩评审。  

五、立项流程  

1.待市教委发布2019年度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立项通知后,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应组织项目负责人在2个月内完成项目开题报告会。  

2.开题报告会后,统一向市教委提交加盖学校公章的《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开题报告书》和《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任务合同书》。  

六、申报材料、时间  

1.《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一式6份,申请书A4纸双面印制、左侧装订,佐证材料2份单独装订。  

2.《2019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一览表》一式1份,加盖二级学院公章。  

3.请各校于9月4日前将申请书和一览表电子版发送到tnkejichu@163.com。纸质材料报送至科技处,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课题指南  

2.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申报书  

3.2019年度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申请一览表  

科技处  

2019年8月15日  

 

附件【2019年度天津市教委社科重大项目申报附件.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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