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天津市深化科技奖励制改革方案》(津政办函〔2017〕92号)要求,依据《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2000年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2015年6月20日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修定)及《天津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津政发〔2005〕043号)有关规定,现将我单位田淑芬参与申报2019年度天津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葡萄优质生产及鲜贮运销绿色调控技术集成创新”的有关内容进行公示(公示内容附后)。
公示期从即日起7日。提出异议或修改要求的单位、个人应提供书面材料并表明真实身份。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写明有效联系电话和联系人;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并按规定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完成单位和完成人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以上内容,特此公示,公示时间2019年8月20日-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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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农学院
2019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