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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
2020-08-25 11:06     (点击: )

 

各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市教委 市科技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人社局关于启动天津市高校服务产业特色学科群建设计划的通知》(津教政办〔202040号)文件精神,鼓励学校统筹科研资源和学科资源,围绕产业链、创新链配置学科链、人才链,增强学科间的交叉融合,促进学科建设与行业产业协调融通,健全完善需求导向的人才培养模式,形成更加开放、卓有成效的学科建设机制,服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天津市教委《关于开展天津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请认定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认定范围

 

2016-2020年,受企事业单位委托研究和开发的在研科技合同项目(包括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科技转让等项目),项目经费应有60%到达学校基本账户,且项目尚未结题。经学校推荐,可进行申报。

 

二、 项目类别和标准

 

服务产业专项项目分为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两大类别,每个类别设立重点项目和重大项目。其中自然科学重大项目原合同签定经费不少于120万,重点项目要求原合同签定经费不少于60万;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经费要求原合同签定的经费不少于30万,重点项目要求原合同签定的经费不少于15万。

 

三、申报流程

 

1.学校组织进行申报,各学院于202094日前将《申请书》(附件)、项目合同复印件各2份,加盖公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统一报送至科技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tnkejichu@163.com

 

2.由科技处统一报送市教委,市教委组织相关专家根据申报情况进行评审,择优选择一批以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和天津市重大需求为目标,以问题和需求为导向,对接经济社会主战场和科技发展前沿的项目。

 

四、 项目结项

 

1. 项目结题按照合同约定方式进行。

 

2.项目结题后需要将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市教委进行备案,经审定后,市教委予以结项,出具结项证明。

 

附件:市教委科研计划服务产业专项项目申请表

 

市教委科研计划服务产业专项项目申请一览表

 

 

 

科技处

 

2020825

 

附件【附件:市教委科研计划项目服务产业专项申报表.doc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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