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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社科联关于做好“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
2020-08-25 11:14     (点击: )

  各学院、各单位:

 

按照《关于印发〈天津市“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组织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津党宣[2020]6,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要求,为贯彻落实《实施办法》,现就做好“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组织实施“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的遴选推荐工作。按照《实施办法》第五条规定的推荐标准和要求,认真做好遴选推荐和政治审核工作。

 

二、推荐人选标准

 

1.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始终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恪守学术和职业道德。

 

3.热爱学术事业,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开拓创新精神。

 

4.应为各学科领域从事科研、教学工作的优秀青年人オ,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职称。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部门要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着眼点,进一步加大发现储备培养使用哲学社会科学人才工作力度,对青年学者遴选推荐工作加强领导、严格标准、精心组织,确保遴选推荐工作质量。

 

2.各单位要综合考虑被推荐人选的政治表现、研究经历、已有成果、发展潜力等因素,认真做好青年学者的遴选推荐和政治审核工作。

 

3.各申报人填写《“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申报表》,各单位要按照学科门类汇总统计青年学者推荐情况,填写《“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推荐信息表》,确保信息完整、详实准确,并加盖学院(部门)公章。

 

4.对于2019年已推荐报送过的青年学者信息,本次不再重复报送。

 

5.各单位请于2020828日上午1100前,将本部门《“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申报表》、《“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推荐信息表》纸质版加盖学院(部门)公章各1份和电子版报送科技处,电子版发送到科技处邮箱tnkejichu@163.com

 

附件1:天津市“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组织实施办法(试行)

 

附件2:“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推荐信息表

 

附件3:“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申报表

 

科技处

 

2020825

 

附件【关于做好“新时代青年学者论坛”青年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rar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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