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公示(徐晓萍)
我校发明专利“一种重力热管型低温果蔬保鲜装置”(ZL201920165483.9),发明人:徐晓萍、许艳玲、张婷、韦佳姣、陆涵枭、刘欣羽、张津津、南有恒;“一种具有回路型重力热管的双层鱼缸装置”(ZL201920326092.0),发明人:徐晓萍、许艳玲、张津津、韩秋凤、史冰洋、刘欣羽、陆涵枭、王文聪;“一种蒸发段具有内置管的可视化重力热管实验研究装置”(ZL201920228653.3),发明人:徐晓萍、姜峰、刘欣羽、陆涵枭、史冰洋、韩秋凤、张婷;于2021年12月3日签署技术转让(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于2021年12月8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编号2021120011000710、2021120011000707、2021120011000708,转让收入玖仟元整。
按照《天津农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暂行)》(农院政〔2017〕64号)规定,转让收益的90%由发明人支配,即8100元(财务处需要另外扣除个人所得税)作为现金奖励发放给发明人,具体分配由第一发明人负责。拟于近期将此笔现金奖励发放,特此公示,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
电话:022-23792176。
天津农学院科技处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