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公示(孙国红)
我校专利“一种用于中重度水稻田重金属镉污染高效钝化修复方法”( ZL201811381309.4),发明人:孙国红、梁学峰、徐应明、王林、孙约兵、秦旭、赵立杰、黄青青,于2022年4月26日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并于2022年5月24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编号为:2022120011000771,转让收入壹拾万元整。
按照《天津农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暂行)》(农院政〔2017〕64号)规定,转让收益的90%由发明人支配,即90000元(财务处需要另外扣除个人所得税)作为现金奖励发放给发明人(本人拟领取现金80000元,其余10000元拿票据报销),具体分配由第一发明人负责。拟于近期将此笔现金奖励发放,特此公示,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
电话:022-23792176。
天津农学院科技处
2022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