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公示(李阳)
我校2件专利:
1、一种基于加气记录数据挖掘的CNG加气子站设备和人员配置优化方法(ZL201710245546.7),发明人:李阳,靳登超,鲍振博,赵玉连,孙金辉,王菁,邵建;于2021年11月12日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并于2021年12月8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编号为2021120011000700,转让收入为伍仟元整。
2、针对固定桩位共享单车骑行规律和异常行为的数据挖掘方法(ZL201910839584.4)发明人:李阳,徐宁,卫勇,赵玉连,吴海云,孙金辉;于2022年10 月 7日签署技术转让(专利权)合同,并于2022年11月7 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编号为2022120011002075,转让收入为壹万贰仟元整。
按照《天津农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暂行)》(农院政〔2017〕64号)规定,转让收益的90%由发明人支配,即15300元(财务处需要另外扣除个人所得税)作为现金奖励发放给发明人,具体分配由第一发明人负责。拟于近期将此笔现金奖励发放,特此公示,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
电话:022-23792176。
科技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