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励公示(吴海云)
我校1件专利,一种新型课堂智能考勤设备(ZL201821570681.5),发明人:吴海云,卫勇,杜艳红,刘源,孙强,鲍振博,解光传,刘庚,于2020年12月25日签署专利权转让合同,并于2021年1月4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编号为202112000200000,转让收入壹仟元整。
我校3件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转让,基于LabVIEW的黄瓜表型参数自动检测系统(2021SR1331305),开发人:吴海云,卫勇,曾雅楠,杨仁杰,单慧勇,于亚萍,姜永成;多点农业环境参数无线采集系统软件(2021SR1331304),开发人:吴海云,卫勇,曾雅楠,杨仁杰,单慧勇,于亚萍,姜永成;玉米植株病害检测和靶向喷药控制系统(2021SR1331303),开发人:吴海云,卫勇,曾雅楠,杨仁杰,单慧勇,于亚萍,姜永成。于2021年11月22日签署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并于2021年12月8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编号分别为2021120011000689,2021120011000691,2021120011000690,转让收入叁仟元整。
按照《天津农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暂行)》(农院政〔2017〕64号)规定,转让收益的90%由发明人支配,即3600元(财务处需要另外扣除个人所得税)作为现金奖励发放给发明人,具体分配由第一发明人负责。拟于近期将此笔现金奖励发放,特此公示,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
电话:022-23792176。
科技处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