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件专利,一种改进型水平轴风力发电机(ZL202320848697.2),发明人:鲍振博;运淑怡;孙哲涵;陈德星;彭锦星;卢洋洋;一种好氧堆肥设备的改进结构(ZL202320814719.3),发明人:鲍振博;陈晨;郑鑫淼;高振华;彭锦星;卢洋洋,于2023年11月14日签署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并于2023年11月15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登记编号分别为:2023120011002796,2023120011002797,转让收入分别为伍万元整和贰仟元整。
按照《天津农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暂行)》(农院政〔2017〕64号)规定,转让收益的90%由发明人支配,即46800元(财务处需要另外扣除个人所得税)作为现金奖励发放给发明人,具体分配由第一发明人负责。拟于近期将此笔现金奖励发放,特此公示,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
电话:022-23792176;邮箱:tnkejichu@163.com。
天津农学院科技处
2023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