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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工作的通知
2024-06-11 14:29     (点击: )

各学院、部门: 

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申报工作即日启动,此项工作纳入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统一管理。现就我校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时间

2024年6月7日至7月10日。 

二、项目选题

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见附件)是近年统计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点难点现实问题。每个选题均列示了研究内容、研究期限和资助经费。 

、申请条件

申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独立开展研究和组织指导课题研究的能力,有足够时间和精力承担项目研究;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不具备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需由两名具有副高级以上(含)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书面推荐。课题组成员须征得本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申请单位须符合以下条件:在相关领域具有较雄厚的学术资源和研究实力;设有科研管理职能部门;能够提供开展研究的必要条件并承诺信誉保证。 

2024年度重大统计专项申请作如下限定:申请人只能申请一项重大统计专项,且2024年度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申请人和有未结全国统计科学研究项目的负责人不能申请重大统计专项(在2024年6月7日之前没有取得结项证书)。 

四、申请方式

1.实名注册 

请申请人登录全国统计科学研究管理平台(https://219.235.135.18/),注册后可在规定时限内登录项目申报系统,账号采用实名制,使用本人身份证号注册。 

2.在线填报 

申请人在线填写《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申请书》(以下简称《申请书》),检查内容无误后,可下载打印系统生成的《申请书》和《论证活页》。 

3.上传系统 

系统导出申请书,完成相关内容签字,请于7月4日16:00前以学院为单位集中报科技处审核,并申请加盖学校公章。申请人扫描签字盖章版的申报材料,并通过项目申报系统重新上传《申请书》和《论证活页》,务请于7月10日17时提交。届时系统自动关闭,逾期不再受理申报。 

五、申请注意事项

1.申请人应按照重大统计专项选题进行申请,不能自拟题目;要围绕选题列示的研究内容进行论证。 

2.申请人填写《申请书》中表1基本信息时,“预期完成期限”按照不同选题的要求填写;“最终成果形式”选择“研究报告”。 

3.重大统计专项研究成果未经同意,不得公开发表;经同意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注明“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字样。 

附件: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 

                             科技处 

                          2024年6月11日 

附件【附件:2024年度国家统计局重大统计专项研究选题.xlsx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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