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部门:
第十九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即日启动,现将我校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范围
本届评选成果范围原则为2023年1月至2024年12月完成的我市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成果。具体要求见《第十九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评选表彰工作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见附件1)。
二、申报办法
本届申报工作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录天津社会科学网查阅下载《实施细则》《第十九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学科组设置》(见附件2)、《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平台操作说明》(见附件3和附件4)、《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填报说明》(见附件5)等文件,按照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申报及纸质材料报送工作。
三、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材料1.《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一式两份,A4纸单面打印左侧装订,申报者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申报成果(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
3.佐证材料(一式两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复印件须按照《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内所填顺序制作目录,单独胶印成册。)
4.《第十九届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一份,此项由申报归口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请务必确保表格内容与实际报送材料相符,附电子版。见附件6。)
5.申报单位资格审查领导小组名单(一份,此项由申报归口单位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二)网上填报和上传材料
1.《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
2.申报成果(PDF格式,上传成果除正文外,还须包含专著或论文发表刊物的封面、版权页、目录、合作者等信息。)
3.佐证材料(PDF格式,按填写顺序逐一上传。)
申报者要确保网上填报的《天津市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申报评审表》、成果及佐证材料,同签字盖章的纸质件一致,否则不予受理。
四、时间安排
请各学院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团队认真阅研通知要求,规范填报,并于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8:00至7月23日(星期三)17:00登陆系统进行网上填报(http://www.tjskw.org.cn),逾期系统关闭不再受理。
待科技处网上审核通过后打印申报评审表,并将申报评审表、申报成果和佐证材料的纸质材料按照要求,于7月24日前报送科技处。
科技处审核无误后,统一申请加盖学校公章。
科技处
202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