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组织教育部第十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经教师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科技处复审,现将我校拟推荐参评第十届教育部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我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以便核实查证。提出异议者请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有效联系方式(信息将予以严格保密),凡匿名、冒名或者超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
公示期:2025年11月6日-11月10日
科技处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