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1件发明专利于2025年11月11日签署技术转让合同,并于2025年11月12日由天津市西青区科学技术局进行了技术合同登记,共计贰拾万元整。
按照《天津农学院知识产权管理办法(暂行)》(农院政〔2017〕64号)规定,转让收益的90%由发明人支配,现将壹拾柒万玖仟玖佰肆拾元整(财务处需要另外扣除个人所得税)作为现金奖励发放给发明人,具体分配由第一发明人负责。拟于近期将此笔现金奖励发放,特此公示,公示日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实名向科技处提出书面意见。
电话:022-23792176;邮箱:kjch@tjau.edu.cn。
转让相关信息如下:
专利名称:基于草酸氧钛锶钡摩擦催化氧化苯甲醇制苯甲醛的方法
专利号:ZL202410410742.5
发明人:张淑娟,宋立民,李朝政
发明人所在单位:天津农学院基础科学学院
转让合同登记编号:2025120011003018
转让收入:贰拾万元整(200000元)
科技处
2026年4月7日